孙庆纯原是沈阳市东陵区汪家镇石庙子村的五保户。1993年,石庙子村公路下水管道建成后,几位村干部很快建起了“豪宅”。孙老汉心生疑窦,明察暗访,终于了解到一些村干部在发包工程时受贿的事实。从1994年春天起,孙老汉开始上告。先到区里,有关部门认为证据不足,没有受理。他又到沈阳市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,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。孙老汉并不气馁。他挨个找他认为有问题的村干部做工作,并告诉他们:我已经到检察院举报你们了,如不主动坦白交代,后果严重。
由于孙老汉的耐心劝说,关荣金、刘德军、王利、韩忠山4名村干部终于去检察院自首,其中3人是孙老汉领去的。村党支部书记关荣金退还受贿款不足,孙老汉还借给他5000元。
4人赃款全部被追缴,其中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。